【智库圆桌】推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创新发展
电能是通过4.3kWp釉面光伏太阳能电池板阵列传输的。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对于光伏发电的政策支持力度不会降低,还会继续加强。晶科能源全球市场总监钱晶指出,不管十三五目标是100GW还是高于100GW,光伏行业发展不仅仅需要一个广阔的前景,还需要配套政策的完善。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目前十二五还没有结束,光伏发展比较快,很难估算2020年具体会完成多少光伏装机,但100GW肯定是没有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最终装机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些装机发的电要能消耗和输送出来,不然装机越多浪费越多。7月4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中国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做出损害终裁,认定中国光伏产品未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今年底,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将到期,而日前欧盟已正式启动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规避调查。虽然我国光伏市场发展很快,但是目前内忧外患还没有完全解决。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国内光伏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仍不乐观,2014年上半年,上报57家企业中23家亏损,盈利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也仅为3.3%。在行业仍产能过剩、欧美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政策层面的支持对我国光伏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为。易跃春代表水电总院对基地规划、招商要求及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介绍。
基地推进工作是我院在简政放权形势下新型业务开展模式的成功创新,实现了支撑国家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稳固和提升我院行业技术管理单位地位、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增加业绩额的多赢效果。会上,梁志鹏副司长表示,山西大同国家光伏先进技术示范基地是我国第一个以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的大规模光伏电站基地,下一步将在总结基地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和推广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光伏产业升级共同促进的新模式、新路径,为十三五期间和更远期光伏产业提质增效和实现优质制造提供市场保障。大同基地是全国第一个在年度规模指标外获得国家批复的创新型大规模光伏电站基地。基地建设对于探索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推动资源型城市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我国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旨在规模化应用先进技术光伏产品,打造光伏新技术示范地、领跑技术实践地、先进技术聚集地,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同时,将发展光伏发电、新能源与治理采煤沉陷区相结合。同时,为确保基地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大同市人民政府委托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的方式进行示范基地的项目招商和业主选择工作。
大同市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华电集团、华能集团、阿特斯光伏、天合、英利集团、晶科集团等企业及新华社等有关媒体代表参会。会议由山西省发改委王晓胜副主任主持,国家能源局梁志鹏副司长到会指导。示范基地的全部光伏电站项目将按照国家能源局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有关要求,采购达到领跑者先进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招商工作将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着重考察投资人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经验业绩和投资实力,通过投资商资格审查、评优方式详细评审排序、企业项目选择等一系列公开透明的步骤,拟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投资商与市政府开发协议签署工作,全部项目力争于本年底前建成并网。水规总院于2014年对基地规划报告进行评审,全过程开展大同基地规划推进工作。
基地推进工作是我院在简政放权形势下新型业务开展模式的成功创新,实现了支撑国家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稳固和提升我院行业技术管理单位地位、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增加业绩额的多赢效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易跃春副院长参加会议。会上,梁志鹏副司长表示,山西大同国家光伏先进技术示范基地是我国第一个以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的大规模光伏电站基地,下一步将在总结基地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和推广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光伏产业升级共同促进的新模式、新路径,为十三五期间和更远期光伏产业提质增效和实现优质制造提供市场保障。易跃春代表水电总院对基地规划、招商要求及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介绍。
大同基地是全国第一个在年度规模指标外获得国家批复的创新型大规模光伏电站基地。为通过优化规划、技术保障和信息支撑的方式共同推进大同市光伏基地持续、健康高效发展,大同市人民政府和我院正式签署《关于大同市光伏基地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在光伏基地规划、基地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综合验收及后评价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推进大同市光伏基地发展。
2015年7月6日,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基地建设启动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6月19日批复支持建设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规模100万千瓦。
基地建设对于探索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推动资源型城市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我国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台湾东元集团新事业推动中心执行长连昭志在会上提出,大陆陆上产能已趋饱和,国际市场广阔,两岸应放眼全球合作发展。诸多因素致使现阶段在台湾地区大量开发可再生能源仍有其局限性。出海亦为两岸搭桥合作带来新机遇,海上风电可从风机系统交流、抗台风认证制定,到两岸海洋法的探讨,寻求两岸合作上的突破。梁志鹏表示,下一步将开展可再生能源融资机制创新,共同建立全球市场竞争优势。据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介绍,两岸共同编制的第一部风电标准《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标准已经颁布实施,该中心已给16家台湾企业颁发了52张光伏产品认证证书,使这些产品能够顺利进入大陆市场。
该计划的目的是给先进的光伏产品和优秀的光伏企业提供一个专门的市场,支持他们发展壮大。与此同时,计划建立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合作平台,鼓励台企参与大陆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
其中表现最显著的光伏发电装机在5年内新增约60万千瓦,增速达64倍。为两岸能源企业合作创造更好的市场条件与会专家代表表示,两岸可再生能源在现实的合作中有较强的互补性,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推动两岸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两岸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融合发展。
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绿能与环境研究所所长胡耀祖表示,台湾为岛屿型独立电网系统,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易受气候影响,电力输出不稳定,易对既有电网造成冲击,尚无法作为基载电力,且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高,需克服系统供电不稳定问题。2014年,台湾将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目标由最初制定的1085.8万千瓦扩大至1725万千瓦,目标提升达26.6%,占电力系统比例达30%以上。
自2009年7月台湾《可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公布至今,台湾可再生能源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今后,将深化两岸产业间务实合作,不断推进技术标准对接,推动两岸可再生能源产品标准认证和互认,加强光伏领域国际标准的联合研究,提高国际标准话语权,巩固国际竞争优势。7月14日,记者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的第七届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上了解到,两岸工作组会同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将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快落实《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及交流五年规划纲要》。本次大会上,中国台湾企业代表也提出,希望市场给其创造更好的合作与发展条件,特别是近期启动的光伏领跑者计划,希望也能参加进来。
台湾虽具有可再生能源发展条件,但仍有诸多限制尚待克服,包括地狭人稠,三分之二为山地,可用土地面积相当有限,缩减可再生能源利用区域。2009年开始的两岸风电搭桥,仍仅限于供应链合作,其他扩大方面空有楼梯声响,不见有人下楼,需快速落实两岸合作成果才能达成合作实效。
从目前国内相关的能源研究结果来看,基本认同在2050年前后,风电应该达到8~10亿千瓦的量级、提供万亿千瓦时以上电量的发展目标;在基本情景下,太阳能光伏发电在2050年接近10亿千瓦的规模,热发电达到亿千瓦的规模。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在会议上表示,近年来,两岸可再生能源产品贸易快速增长,已有多家中国台湾企业在大陆投资设立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厂,并开展了技术标准联合研究和检测认证合作。
会后,也将制定具体的方案,促进台湾先进技术和大陆光伏企业一道合作发展。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方向一致、前景广阔双方认为,两岸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方向一致,目标远大,思路明确,两岸可再生能源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为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台湾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达409万千瓦,其中水电208万千瓦、光伏发电63万千瓦、风电64万千瓦、生物质能11万千瓦。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在会上表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2050》的研究成果显示,到2050年,我国电力供应中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达到91%,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将达86%。梁志鹏表示,从这一点来说,光伏领跑者计划对台湾企业都是开放的。此外,大陆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设想,以及发起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也将为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际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两岸可再生能源领域在标准规范和检测认证合作也取得初步成果。具体来说包括:2030年光伏发电目标由620万千瓦提高至870万千瓦,离岸风电目标由300万千瓦提高至400万千瓦。
虽然目前有上述发展限制,台湾仍三度扩大可再生能源目标。两岸可再生能源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我们相信,两岸可再生能源的交流合作将会有力推动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有力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为两岸人民造福。
包括加强两岸在可再生能源项目信贷、保险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两岸可再生能源金融合作平台该项目计划选址于郸城县农业科技园区南部,一期装机40MW,占地1200亩,总投资约4亿元(包括电站、农业设施),使用寿命为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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